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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醉驾司机青铜峡逆向行驶撞大货,处

  • 来源:本站原创
  • 时间:2021/10/6 11:47:06

内容提要:

亲朋好友相聚,难免会小酌几杯。虽然醉酒驾驶入刑以来,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的安全理念早已深入人心,但还是有极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,挑战法律权威。近日,青铜峡发生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,就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引起的。

当日23时45分,闫某驾驶小型轿车,拉载着陈某某,沿着青铜峡市宁朔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与滨河大道T型路口处,右转弯向南逆向驶入滨河大道对向车道,与罗某驾驶的沿宁朔大道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,造成闫某和陈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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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接警后,立刻赶赴现场处置。当民警在现场向闫某询问事故情况时,闻到闫某口中冒出一阵阵酒气。然而,就在民警从出警车上取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,准备对闫某做呼气式酒精检测时,闫某却趁人不备,拦下一辆出租车驶离了事故现场。

民警发现后,立刻派人驱车追赶,最终民警截停了出租车,将闫某“请”到了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受调查。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酒精检测仪被吹出了79mg/ml的数字。随后,民警又将其医院抽血留样备查。

经查,当晚19时20分,闫某和朋友五人在青铜峡市某餐厅聚餐喝酒,闫某喝了三瓶啤酒后,驾驶小型轿车,拉上朋友陈某某沿宁朔大道到青铜峡镇办事,不料途中酒性发作,在青铜峡市宁朔大道与滨河大道T型路口处,逆向驶入滨河大道对向车道,与该车道迎面驶来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。经有关检测部门鉴定,闫某发生事故时,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mg/ml,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,涉嫌危险驾驶罪。

闫某也对自己的醉酒驾驶行为懊悔不已,但是世间没有“后悔药”,任何挑战法律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,都将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,最终闫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。

目前,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之中。

长按下方

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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